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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szzq
发表于 2021-5-13 15:13:39
我也在這裡留個印。
我是香港人,兒子在澳洲十多年,已經是公民。他申請我,父母移民143.
我請律師辦理的,費用3000元。
20十一年十一月16日快遞资料下来。又交給政府1995元費用。
據說現在一年摆布能够有結果,很期待。
根据律師要求,需求十年的無犯法證明。
我是七年前移居香港。還有三年需求在大陸辦理無刑事犯法證明,前幾天我給辦出來了。
剛才看到大家說,無犯法證明无效期是半年,那就麻煩了,等一年後移民局有結果,我的無犯法豈不是已經作廢?郁悶中。
還有七年在香港辦理,據說要比及移民局批准補资料時能力拿著有移民局抬頭的文件去辦理,不知是不是?哪位大俠知道請告訴我?
感謝感謝,看到這裡有這麼多的同道,大家形同親朋好友般幫助,很溫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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