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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交所再迎政策利好。
21世纪经济报导记者雷晨 综合报导
5月27日,记者从北京市中央金融监视办理局网站得悉,北京市中央金融监视办理局、人民银行营业办理部、银保监会北京监管局、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四部门向辖区内各金融机构联结印发了《对于推动北京寰球财产办理核心建立的意见》(下称“《意见》”)。
《意见》要求,要办事北京证券买卖所(下称“北交所”)开展。片面反对北交所开展,充沛发扬办事翻新型中小企业主阵地作用,增进造成反对翻新型中小企业开展的金融生态体系。扩张新三板挂牌和北交所后备企业资源库,贮备、培育本市一批高新技术企业挂牌新三板和申报北交所。
同时,《意见》指出,增强与津冀及各省市沟通协作,推进全国合乎前提的翻新型中小企业到北交所上市。激励郊区政府投资基金反对北交所上市企业和新三板挂牌企业开展。并推进公募基金办理公司、银行理财公司、保险资产办理公司、证券资产办理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子公司、养老金办理公司等资产办理机构,发动设立可投资北交所上市公司股票的产品。
另外,《意见》显示,继续深入凋谢翻新试点。反对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发展境内证券投资业务,参预北交所买卖。反对优质机构和企业请求成为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发展境外证券投资业务。深化实行合格境外无限合伙人(QFLP)境内投资、合格境内无限合伙人(QDLP)境外投资试点。依法依规推进保险资金以及合乎前提的主权基金等境表里长时间资金入市。
(作者:雷晨 编纂:李新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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