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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日,中国证监会官网公布布告,中信建投证券股分无限公司因1笔场外期权合约股票指数挂钩标的超越规则规模,违反了《证券公司场外期权业务办理方法》第十七条的规则。
证监会表现,上述问题反应出公司合规办理不到位,按照《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办理公司合规办理方法》第三条、第三12条的规则,证监会抉择对中信建投证券股分无限公司采用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视办理措施。
证监会还表现,假如中信建投对本监视办理措施不服,能够在收到本抉择书之日起60日外向证监会提出行政复议请求,也能够在收到本抉择书之日起6个月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视办理措施不断止履行。
中国证监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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