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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记者在采访金融办事新市民任务时,沧州银行党委副书记、行长黄美静的一席话惹起记者深思。当他们接到沧州银保监分局印发的《沧州银行保险机构增强新市民金融办事任务的实行计划》时,行领导班子首先探讨了新市民这个概念。他们以为,新市民只管是新概念,然而个“老群体”。通过调研,他们发现这个群体最大的特征是存款“没典质”、信誉上“没记载”、联保上“没人”。因而,抉择再也不从人的身份去认定新市民,而是从这种人群融资特征去驾驭。这样一来,他们发现新市民群体一下子变“大”了。
对于新市民的概念,在往年3月份银保监会、人民银行联结印发的《对于增强新市民金融办事任务的通知》中是有界定的,即“新市民次要是指因自己守业待业、子女上学、投奔子女等缘故来到城镇常住,未获取本地户籍或获取本地户籍不满3年的各类群体,包罗但不限于进城务工人员、新待业大中专结业生等,目前约有3亿人”。
通知还明白指出,“因为新市民在各省市县区别布很不平衡,详细可结合本地实际状况和中央政府政策,明白办事新市民的规模”。
毫无疑难,在做好通知中明白划定的新市民任务的同时,症结是要结合本地实际状况和中央政府政策实际。家喻户晓,要让一个好的政策发扬实真实在的成果,完成政策制订者的初衷,详细履行部门捕风捉影的精力十分首要。简略地照搬、教条地“落实”,只着眼文字上的任务安插是远远不敷的。可以结合本地实际,进行深化思考,并有新的播种,进而丰硕政策的“真落实”弥足珍贵。沧州银行在谈到他们对新市民概念的了解时,不是针对人群的划分,而是从金融办事的特征登程。从这种人群融资特征去驾驭政策,思惟一变天地宽,办事的对象变大了,也让政策更贴近实际了,这类任务办法是十分值得确定的。
总而言之,金融办事新市民任务好欠好,应该由新市民群体说了算。
本文源自中国银行保险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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