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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PS封锁用户文档,其监控行动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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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7-14 21:38:34 32 0

    原标题:WPS封锁用户文档,其监控行动合法吗?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钛媒体注:本文来源于微信大众号风声OPION(ID:ifengopion),作者 | 彭錞(北大法学院助理传授),钛媒体经受权公布。
        近日,无关“WPS监测和删除用户当地文件”的报导诱发热议。一张截图显示,某网友称其用WPS写作编纂的一百多万字小说,被WPS以“文件含有犯禁内容,阻止拜候”的理由封锁。对此,WPS民间微博公布回应,指出“删除用户当地文件”的说法属于谣传,事实是“用户分享的在线文档链接,涉嫌违规,咱们依法阻止了别人拜候该链接”。  


    随后,当事网友再次发帖,强调本人的文档彻底合法合规,并称被封文件仅在一万字摆布时独自给编纂分享过,后因配合WPS考察分享给WPS任务人员,另外再未向别人分享,并且WPS方曾抵赖是审核零碎误判敏感词,并表现歉意、解封文档。  
    眼下,从地下报导来看,单方各执一词,WPS究竟做了甚么、有无做错,成为了临时无奈明辨的“罗生门”。  
    WPS封锁用户文档,可怕在哪?  
    “无风不起浪”。抛开细节假相,此事之所以广受关注,基本缘故有二。一是WPS具有宏大的用户群,据报导,截至2021年底,WPS Office PC版月度活泼装备数2.19亿,挪动版月度活泼装备数 3.21亿。二是软件办事商限度用户拜候本人编写的文档,就犹如日记本销售商阻止购买者浏览本人的日记,不只违悖知识,并且侵略隐衷。   
    对属于用户私密信息的文档展开监控,无论是人工仍是非人工来详细操作,归根究竟,都是基于人的意志的商业决策。  
    具有数亿用户的企业,若真有此举,必定面临言论风暴和法律制裁,是无奈躲在机器面前推辞责任的。  
    然而,问题或许没有这么简略。WPS和当事用户的现有回应,不合在于特定文档究竟有没有在线分享、究竟有没有违规,而就在线分享的违规文档应否封禁,似乎并没有异议。单方皆未言明的共鸣是:若用户分享违规文档,WPS有权予以封禁。  


    乍看起来,这一共鸣拥有法律根底。2017年失效的《网络平安法》第47条规则:“网络经营者该当增强对其用户公布的信息的办理,发现法律、行政法规阻止公布或者传输的信息的,该当当即住手传输该信息,采用打消等处理措施,避免信息分散”。这也应是WPS方回复称“依法阻止别人拜候该链接”的底气所在。  
    有人可能纳闷:WPS不是一个办公软件办事商吗?怎么成为了网络经营者?  
    事实上,根据《网络平安法》第76条第3项,“网络经营者”包罗“网络的一切者、办理者和网络办事提供者”。降生于1988年的WPS,历经三十多年的开展,早已不是得多人印象里的当地文档编纂器。经用户实测发现,使用WPS过程当中,线下和线上的界-限十分隐约:  
    一方面,当用户存储文档时,PC真个默许地位就是“我的云文档”。故而,许多用户认为放在当地的WPS文档,实际上存储在云端。这类云存储办事,恰是作为网络办事提供者的WPS提供的。  
    另外一方面,当用户分享文档时,WPS提供了多种选择,包罗发送文档链接或微信小顺序,也包罗具备在线协同功用的“金山文档”办事,用户可设置权限,拜候者包罗任何人、指定人或仅本人。这象征着用户一旦分享在当地终真个WPS软件上所编纂的文档,就会将当地文档变成在线文档,由此享用了WPS提供的网络办事。  
    恰是基于上述产品逻辑,经营WPS的金山公司成为受《网络平安法》第47条标准的网络经营者。  
    用户的文件,WPS有权查阅?  
    《网络平安法》第十二条明白:“任何集体和组织使用网络该当遵循宪法法律,遵循公共秩序,尊敬社会私德,不得危害网络平安,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度平安、荣誉和利益……传布暴力、淫秽色情信息,假造、传布虚伪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以及损害别人声誉、隐衷、常识产权和其余合法权利等流动。”  
    据此,2022年4月22日更新的《金山办公在线办事协定》第2.1条规则:“您在使用本办事时,请勿上传、提交、公布、存储、发送、接纳、分享下列内容:有守法律法规、社会主义轨制、国度利益、公民合法利益、公共秩序、社会品德风气和信息实在性等‘七条底线’要求的内容;骚扰、广告信息、适度营销信息、危害未成年人的信息及渣滓信息。”该协定第2.2条进一步规则:“关于您使用本办事,上传、提交、公布、存储、发送、接纳、传布或分享的内容,咱们仅在无关法律、法规、国度政策等规则或者相干国度机关的要求的条件下,自行或拜托第三方进行查看、审阅、剖析、探讨等”。  
    简言之,WPS监控用户文档,并在发现违规信息后割断传布链,是为了执行《网络平安法》第47条设立的网络经营者法定义务,落实该法第十二条的禁令。但前述用户之所以不买WPS的账,不单因为其主意文档其实不违规,也由于其自认没有分享文档、或最少未大规模分享文档,金山公司何以有权查看?  
    这偏偏击中了公众的痛点:他们所耽忧和疑虑的,并不是违规信息被阻断,而是作为互联网企业的金山公司为什么有权翻看本人的文档?  
    这是一个有待揣摩的法律困难。解题的症结,在于如何了解《网络平安法》第47条中的“发现法律、行政法规阻止公布或者传输的信息”。法律、行政法规阻止的信息已由《网络平安法》第十二条划定规模,虽较为宽泛,但不是这里要探讨的重点;重点在于“公布或者传输”的解读。  
    对提出抗议的用户而言,只有没有向别人分享,就不算“公布或者传输”;WPS方的了解则相同,其办事协定第2.2条把用户“上传、提交、公布、存储、发送、接纳、传布或分享的内容”,一古脑儿都纳入了依法能够自行查看、审阅的行列。  
    那末,两种了解孰对孰错?  
    从不同角度看,两者皆有一定情理:用户以为“公布或者传输”指向的是人,即信息有本身之外的接纳方,没有这样的接纳方,就不算;WPS方则以为“公布或者传输”指向的是信息,即信息地位产生改动,哪怕没有文档编纂者之外的接纳方,也算。  
    综合接纳方和信息地位两种角度,从实践上讲,某个文档可有如下两类四种形态:一类是无别人接纳方,包罗两种情景,即当地存储和云端存储,后一种情景虽改动了文档的地位,但仍仅供文档编纂者本人查阅;另外一类是有别人接纳方,涵盖两种情景,即经过网络传布给不特定的大众,如将文档发在不限定粉丝阅览的微博上,或者经过网络传布给特定的人,如将文档作为电子邮件发送给指定对象。  
    这四种情景下,《网络平安法》第47条应否合用?如何合用?  
    对于应否合用,谜底相对于明晰。无论是“当地存储本人看”,仍是“云端存储本人看”,网络经营者都无权查阅用户的文档。这是由于“本人看”象征着用户对特定文档拥有客观的隐衷期待,社会也该当抵赖这类不肯为别人所知的客观欲望,此即《民法典》第1032条明文维护的隐衷权。有人也许辩驳:守法信息本人看也不行,隐衷权不克不及用于“遮丑”,网络经营者有权查验。但这不合乎现行法律。  
    以淫秽色情内容为例,《治安办理处分法》和《刑法》只处分制造、运输、复制、发售、出租、传布行动,而不处分持有。  
    仅供本人看的“小黄书”,虽品德有亏,但于法无碍,无论是放在线下的条记本里,仍是放在线上的办事器中,都属于公民隐衷,都不容包罗网络经营者在内的别人窥测。  
    只有特定文档没有除自己之外的接纳方,就不克不及因其存储地位从线下变成云端,而以为构成《网络平安法》第47条所言的“公布或者传输”。所以,只要当文档有自己之外的接纳方,才构成“公布或传输”,第47条方能合用。从文义解释的角度讲,针对不特定对象的信息传布属于“公布”,针对特定对象的信息传布属于“传输”。  
    文件传输时,一样无权查阅与封锁  
    接上去的问题是如何合用,谜底相对于繁杂。  
    当文档向不特定人“公布”,网络经营者同任何大众同样,能从地下渠道“发现”该文档,进而判别其是不是违规,并作出进一步处置,此殆无疑义。  
    真正有争议的,是当文档向特定对象“传输”,网络经营者无奈从地下渠道“发现”,是不是还能非人工或人工地筛查、审阅文档?  
    假定那位用户经过WPS给编纂发的不是一万字的未成稿,而是一百万字的终稿,假定那位用户不是一集体在写作,而是经过“金山文档”设置指定人参预编纂,从而完成团队协作,其能否回绝金山公司扫视的眼光?单看《网络平安法》第47条,谜底似乎是不是定的,由于对此类“传输”的文档,作为网络经营者的金山公司负有办理的法定义务。  
    但如果把视野扩展,也许有不同论断。《宪法》第40条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讯自在和通讯机密受法律的维护。除因国度平安或者清查刑事犯法的需求,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则的顺序对通讯进行反省外,任何组织或者集体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略公民的通讯自在和通讯机密。”  
    近些年来,宪法学界对“通讯”的界限存在争议,不外焦点在于“元数据”(即对于通讯流动的信息,如通话地位、时长等记载)是不是属于“通讯”,对“内容数据”(即通讯流动所传递的信息,如通话内容)属于宪法上的“通讯”,学界并没有不合。  
    对特定人“传输”文档,无论是电子邮件、微信对话,仍是“金山文档”办事中的指定人分享,也无论特定人是一个(例如配偶),仍是数个(例犹如事),都构成受《宪法》第40条维护的“通讯机密”,即只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基于国度平安或者清查刑事犯法的需求,方可不经当事人赞成展开反省。  
    此时,《网络平安法》第47条与《宪法》第40条可能产生抵触:前者要求作为网络经营者的金山公司查阅用户“传输”的文档,后者则阻止并不是公安或检察机关的金山公司查阅作为用户通讯机密的文档。按照下位法听从上位法的根本原理,须对《网络平安法》第47条做合乎《宪法》第40条的解释,个中症结在于正确了解“发现”一词。  
    在“公布”语境下,网络经营者能够从地下渠道“发现”违规信息;在“传输”语境下,网络经营者既无奈从地下渠道“发现”,也不克不及经过自行查验“发现”,而只能依托其余用户举报或有权反省通讯的机关通报来“发现”违规信息,而后进行处置。  
    据此,金山公司无权查阅用户向特定对象“传输”的文档。  
    目前,WPS阻止用户拜候文档事情仍在发酵。跟着愈来愈多的细节假相被披露,大众会对此事有更为片面、公允的意识和判别。但在迅速扑灭的言论关注面前,是身处网络时期的人们,对本身被窥测的深切忧虑。我的文档,谁有权看?这样的疑难,终究应靠法律来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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