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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岁的南京女大先生在云南被害案已于近日一审宣判。7月15日,遇害女生月月(化名)的骨灰被家人带回老家江苏扬州安葬。
7月7日上午,南京女大先生被害案在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迎来一审宣判:被害女生月月的男朋友洪峤以成心杀人罪被判处死刑,褫夺政治权益一生;另两名原告人张晨曦、曹泽青以成心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履行,褫夺政治权益一生。法院裁决书中提到,在该起成心杀人独特犯法中,洪峤系犯意提起者、策动者、指挥者,三原告人均系主犯,其中洪峤的位置最高,罪恶最为凸起。
2020年7月9日晚,月月被男朋友洪峤与此外两名女子曹泽青、张晨曦合谋诱骗至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勐海县,在郊外的山林中杀害并埋葬。在案件考察中,月月的遗体被发现,之后就始终寄放于西双版纳勐海县的某病院。
法院一审讯决后果(来源: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一审宣判当日,月月的父母李胜夫妇返回女儿遇害地,将法院的裁决后果告诉九泉之下的女儿,并于第二天一早前往老家江苏扬州,与亲友磋商带回女儿的事宜。
7月13日,月月的遗体在云南西双版纳火化。7月14日,李胜及家人前往扬州老家筹备第二天的安葬事宜。
时隔两年,李胜终于将女儿接回家。7月14日晚,李胜公布短视频并附文:“我不幸的女儿”,视频中月月的照片立在花束之中,灵堂喜联写着“倩影可人一往情痴却遭凶魔骗,月色断魂两载仇恨终由正义报。”
被害女大先生7月15日安葬(来源:采访者社交账号)
纵目旧事记者留意到,有不少网友在视频下方留言,在线寄托哀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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