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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台湾一位20岁谢姓女子去年传本人的裸照给奼女小芳(化名),称「没看过女生自慰」诱惑小芳在学校厕所自拍猥亵影片、照片。士林中央法院认定,谢男一时欲令智昏,看完已删除,无证据证实有外流照片,根据诱惑使少年制作猥亵行动电子讯号罪判处1年10个月有期徒刑,缓刑2年,捐公款5万元新台币。
裁决指出,谢男去年十一月在Instagram上意识未成年小芳,先传本人的裸照称没看过女生自慰,诱惑小芳拍摄自慰猥亵影片及照片供他观览,小芳涉世未深上当,在学校厕所拍摄相干自慰等猥亵影片3段、照片3张,传给谢男。
谢男认罪坦承犯行,宣称因猎奇才触法,看完影象后就删除,没有备份,更没有外流。合议庭以为,谢男明知小芳年老,心智发育尚未健全,思虑未臻成熟,竟诱惑拍摄猥亵影象,但单方并没有经济上利益替换或抽剥可言,主观上是彼此替换本人裸照。
合议庭考量,谢男年仅20岁,对性不免猎奇或不切实际之空想而犯案,无证据证实谢男取得影象后分享或上传平台外流等,猥亵影象数量未几,但仍形成小芳及其家眷精力上苦楚。全案根据诱惑使少年制作猥亵行动之电子讯号罪,判处1年10个月,缓刑2年,缓刑期间维护管教,并捐公款5万元。可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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