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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台媒报导,澳门籍黄姓女子与台湾台中市黄姓男子曾是男女敌人,两人分手后,女方马上与台中市具有2家烧肉店的陈姓女子结婚,黄男找来吴女等人帮助,在去年1、2月间,返回陈某运营的两家烧肉店,破坏店面玻璃、栏杆,并分布印有黄女下体、「3P实录」等诋毁文字的传单,一审依毁损、波折机密,判涉案吴女7个月、邱男3个月徒刑,可易科。
裁决指出,陈姓女子在台中市西区、南屯区运营两家烧肉店,小着名气,曾获媒体报导,而黄女是陈男妻子,不外黄女在婚前结交的澳门籍黄姓前男朋友(未到案通缉中),因不满黄女在分手后与陈男结婚,以18万元朝价,与吴姓男子(40岁)谋议,以每名帮手4万元至6万元不等代价,找人返回黄女与丈夫运营的烧肉店报复。
黄男先用telegram将过来交往时拍摄的黄女下体的照片,附上「~~老板娘3P实录」、「全台发行」、「烧肉店黑心夫妻」、「男的黑心钱绿帽常戴、女的做婊 仔骗钱兄弟」等文字后,制造成传单电子档,在去年1月27日晚间,传送给吴女。
吴女收到档案后列印成纸本,与绰号「恐龙」、「猴子」、邱男(31岁)、杨男(未到案通缉中)、林男(另案繁难裁决处刑),在去年1月28日至2月7日间,分别返回两家烧肉店,破坏店面玻璃、销毁栏杆束条,另在店门前分布写有诋毁文字、黄女下体的传单,黄女与丈夫发现后报警,警方循线查获吴女等人涉案。
一审审理时,吴女抵赖犯行,而邱男则辩称,分布的传单上只要看到文字,没有看到黄女下体的照片,不外不被法官采信,将吴女依毁损、波折机密罪,判刑7个月,邱男则是依波折机密罪,判刑3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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