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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不久前病逝,没有遗言,房产证只要父亲自己名字。母亲想把房产更名到她和我的名下,因为疫情不克不及回去管理。征询了本地公证处和大使馆应该根据如下步骤管理,请问有TX管理过么?在住建委买卖大厅管理过户的时分,除了母亲的身份证实证件之外,还需求拜托人(我)的证件原件么?十分感激大家解答。
1. 写好拜托书发给大使馆指定的律所做拜托公证
2. 带着律所开具的拜托公证到内政部DFA请求认证
3. 把DFA开具的证实发给大使馆审核
4. 审核经过后,发正式资料到使馆做认证并等候认证后果发还指定地址
5. 把使馆认证的拜托书发给母亲
6. 母亲带着使馆认证的拜托书到本地公证处做房产承继公证
7. 母亲带着房产承继公证以及其身份证, 户口本,死亡证实,结婚证,房产证比及住建委买卖大厅过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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