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现公布自澳大利亚登程赴华人员行前检测无关要求的通知,于2022年7月1日失效,请乘坐7月1日(含)及尔后航班赴华的旅客遵照履行。
一、行前检测要求
(一)一切伺机人员须在登机前48小时内进行两次核酸检测(须在两家不同称号的检测机构进行,两次检测距离24小时以上)。为确保两次核酸检测距离24小时,第一次核酸检测须在登机前次日实现。如:您拟乘7月3日航班,第一次核酸检测在7月1日当天进行,第二次核酸检测在7月3日航班腾飞当天实现。
(二)第二次核酸检测须在航班腾飞当天实现,该讲演由航空公司担任查验,无需上传至安康码审核平台,请务必随身携带纸质版讲演,以便登机前航司查验。
(三)乘客在获得第一次核酸检测讲演后便可请求安康码。请在安康码请求零碎的“检测机构”项下,选择第一次核酸检测所在州(领地)的中国驻澳使领馆并提交。如合乎要求,使领馆将为您核发“蓝色安康码”。请您持“蓝色安康码”落第二次核酸检测阴性讲演登机,对无核酸检测讲演或讲演不合乎要求的,将不被允许登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