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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财经讯 李泳青8月31日,浙江温州龙港市公布个人经济组织成员建缴公积金轨制,试点将农民群体归入公积金保障体系。
据悉,目前已有首批50位农民提交建缴请求,经审核后将由市公积金办理部门为其开立集体账户。在龙港首批13个试点社区,年满16周岁且未达到法定退休春秋的灵敏待业个人经济组织成员,都可归入公积金建缴对象,涵盖在村务农人员、进城务工人员、个体工商户等,掩盖人群达23868人。
个人经济组织成员可根据不低于龙港市上年度最低月工资规范10%的比例,被迫交纳住房公积金。延续缴存6个月后,可享用15万至50万元不等的公积金存款额度,可根本掩盖农民购建房的资金缺口。
值得留意的是,龙港市对建缴住房公积金的“无房户”个人经济组织成员,实行中央财政按月配缴补贴,规范为集体月缴存额的25%,最高不超过每人每个月75元。达到法定退休春秋或账户封存满6个月的,可请求管理销户提取。
该轨制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属全国翻新。
本文源自焦点财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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