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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是的,有限续5年RRV,去年收紧后,只能续1年的了。
http://myaccessaustralia.com/aus ... -rrv/#co妹妹ent-15398
这个例子里发问者还没试过请求,就由于回答者的一个may be而埋怨起来,其实大可不用。
http://www.i妹妹i.gov.au/migrants/residents/155/eligibility.htm
而我集体以为,陪澳籍配偶在海内寓居就是最显著的compelling reason for absence。所以签证官没理由不给签,由于不然的话澳籍配偶也能够请求配偶移民,假如已结婚多年,也是间接下PR的。当初这招只是给那些临时还不想回来,又想拿着长时间无效的签证的人减少点费事,让他们真的打算回来长时间寓居的时分再去请求罢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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