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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0日上午,备受注目的“南京女大先生被害案”二审后果发布,云南省高院采纳原告上诉,维持一审讯决,被害女生李某月的男朋友洪峤被判死刑,另两名原告被判死缓。
被害女生父亲告知纵目旧事记者,洪峤听到审讯后果后瘫坐到椅子上。
20日上午9时20分许,被害女生的父母李胜夫妇在代理律师杨柱的陪同下,进入云南省初级人民法院。
上午10时28分许,云南省初级人民法院二审地下宣判:上诉人洪峤、张晨曦、曹泽青成心杀人,上诉人洪峤、原审原告人祁文匪徒窃一案,裁定采纳上诉,维持原判。
20分钟后,李胜和亲属走出法院。“云南高院维持一审讯决后果,采纳了原告人的上诉。从看守所监控中能看到,洪峤听到审讯后果后瘫坐到椅子上。”李胜告知纵目旧事记者,接上去,他们将等最高法的终究复核后果,糊口也将归于安静,今天将从昆明前往扬州。
纵目旧事此前报导,2020年7月9日晚,21岁的南京女大先生李某月在云南西双版纳州勐海县的山林中被害。2020年9月,犯法嫌疑人洪峤、张晨曦、曹泽青被批准拘捕。据悉,原告人洪峤与被害人李某月系恋人瓜葛,后二人产生矛盾,洪峤发生杀害李某月之意,并邀约原告人张晨曦、曹泽青屡次商讨杀害李某月的方案。
2022年7月7日上午,该案在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迎来一审讯决:原告人洪峤以成心杀人罪被判处死刑,褫夺政治权益一生;另两名原告人张晨曦、曹泽青以成心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履行,褫夺政治权益一生。法院裁决书中提到,在该起成心杀人独特犯法中,洪峤系犯意提起者、策动者、指挥者,三原告人均系主犯,其中洪峤的位置最高,罪恶最为凸起。
该案于8月26日在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闭庭,当庭并未宣判,直到9月20日宣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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