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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州中央议会的一位任务人员被暴光违反了议会的泊车规则,被处以100澳元罚款。
网上公布到网上的一张照片显示,一辆汽车停在路边。按照Moreton Bay地域议会(MBRC)的说法,该车属于“违停”。
MBRC发言人表现,在路边草坪或在人行道上泊车都是不法的。
议会任务人员也必需遵循,本地法律小组正在与该车辆的司机进行分割。在路边不法泊车的罚款是100澳元。任何违停泊车的人都会收到一份违章通知书。
照片显示,司机将汽车停在了路边,就在居民的草坪上。
(图片来源:澳洲旧事团体)
但是,昆州市政府正在斟酌在其狭隘的住宅街道上实施“两上两下”的泊车政策,由于一项社区考察显示人们十分但愿改动这类情况。
这一改动将象征着在适合的状况下,允许一侧的车轮停在路边,另外一侧的车轮停在路上。
MBRC讯问本地人,“议会是不是应该允许汽车在狭隘的街道上将两个轮子停在路边?”
在973名本地受访者中,85%的人表现,应该允许汽车在狭隘的街道上“两上两下”地泊车。
议会在回应社区反馈时说,议会方案修正中央法律,允许在未来需求时对“两上两下”的泊车形式施加条件前提(例如与人行道的最小间隙)。
(Glee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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