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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联社9月26日讯,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对于连续新动力汽车免征车辆置办税政策的布告,对置办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十二月31日期间内的新动力汽车,免征车辆置办税。免征车辆置办税的新动力汽车,经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总局公布《免征车辆置办税的新动力汽车车型目录》实行办理。自《目录》公布之日起置办的,列入《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能源(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属于合乎免税前提的新动力汽车。
原文如下:
对于连续新动力汽车免征车辆置办税政策的布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布告2022年第27号
为反对新动力汽车产业开展,增进汽车消费,现就连续新动力汽车免征车辆置办税政策无关事项布告如下:
一、对置办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十二月31日期间内的新动力汽车,免征车辆置办税。
二、免征车辆置办税的新动力汽车,经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总局公布《免征车辆置办税的新动力汽车车型目录》(下列简称《目录》)实行办理。自《目录》公布之日起置办的,列入《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能源(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属于合乎免税前提的新动力汽车。
三、置办日期根据机动车销售一致发票或海关关税公用缴款书等无效凭证的开具日期肯定。
四、2022年十二月31日前已列入《目录》的新动力汽车可根据本布告持续合用免征车辆置办税政策。新动力汽车免征车辆置办税的其余事项,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对于新动力汽车免征车辆置办税无关政策的布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布告2020年第21号)、《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对于调剂免征车辆置办税新动力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布告》(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布告2021年第13号)等文件无关规则履行。
特此布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2年9月18日
原标题:三部门:新动力汽车免征车辆置办税政策连续至2023年底
来源:财联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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