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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妈请求的是一年屡次来回游览签证,也就是每三个月离境一次。由于我当初是tr,老公是pr。当初她曾经来了第一个三个月,9月18号回国,可是我想让她连着再呆三个月,不想还费个机票钱,由于我有个敌人这样延签过,胜利了,所以我也想延一下。然而个别用e600延签的人都是只拿了三个月或者半年的签证,而后请求再多呆半年一类的,我这个是曾经给了我一年,只不外是屡次来回,状况不太同样,所以也不知道这个e600请求表可不成以请求我这个状况。我妈只想延续再呆3个月,之后她也不太便利过去了,所以一年的签证其实也就当初她能来,也必需呆在这(由于我生孩子)。
所以请各路大侠指导,我究竟能不克不及请求这个,还有就是会不会有甚么危险,就是一旦没请求胜利就连这一年的签证也没有了,或者干脆当前不让来澳洲了一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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