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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怀孕,婆婆来关照3个月。以前年终也来过3个月,所以这张1年屡次来回签证曾经在澳洲呆了6个月了。签证是10月底过时,不外我婆婆呆到十一月中旬再回去。听她说只有在过时前登入后三个月内入境就行。。。也不知道是否真的能够。
之后回去马上请求3年来回能够一次性待满十二个月的签证可行么? 由于看网上有人说他没给父母办胜利,由于移民局说要包管办以前十二个月内不在澳洲呆。。。把我吓到了。莫非真的是这样么? 那我让婆婆十一月中旬回去而后请求3月份的3年屡次来回签证两头隔个3个月是否能够呀? 望好意的敌人指导一下。。。十分感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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