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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提供集体支出,贷款等材料是在递交请求时仍是等通知再提供? 集体了解的是要求提供支出材料是为了证实能有足够的经济反对父母移民来澳的糊口,因为等候期对比长,估量要10年以上了,等候期中支出甚么的有得多变数,所以这些经济要求都是在等候期完结筹备要下签证以前要求提供的,不知道这样了解是不是正确?
2. 不知道递交签证或者签证批准以前担保人即子女有一阵子拿过CENTERLINK的接济的话会不会有甚么影响
3.父母准签后享用MEDICARE的医疗福利,然而要10年当前才有可能拿养老金, 不知情理解是不是有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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