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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问各位PR是怎么保护国际的户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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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5-13 23:33:30 909 50

    wbyx9595 发表于 2021-5-13 22:53:58

    wbyx9595 39#

    2021-5-13 22:53:58

    假如能够不经下家赞成而放旧址,那才真的是无意义,否则也是幻想而己。
    tran 发表于 2021-5-13 22:58:09

    tran 40#

    2021-5-13 22:58:09

    下家绝对不会赞成的。虽然实践上能够完成。。当年卖房子就是这样。。
    linghm 发表于 2021-5-13 23:00:18

    linghm 41#

    2021-5-13 23:00:18

    这里症结是要不要通过下家赞成?!
    如不必通过,那坏事一桩;如要磋商,又要通过赞成,那事件就变了质,决不是沒有费事的亊了。
    mahu38 发表于 2021-5-13 23:02:28

    mahu38 42#

    2021-5-13 23:02:28

    “影子户口”是近年的名词。

    “户口簿”与“房产证”自身就是两种不同的法律文本。

    部份新房主不答应原房主的户口留在原处,基本缘故是见多识广,分不分明“户口簿”与“房产证”这两种法律文本的实质;更不理解历史上(房改前)一房多户景象习以为常。

    原房主卖房子,卖的是房子产权和附丽产权的其余权利;所以当产权转移之后,派出所在新房主赞成时,允许原房主的“户口薄”在旧址保存,造成“影子户口”。原房主、新房主各有本人的户口簿,本质是属于一房多户。不存在“挂靠”瓜葛。由于房子产权明白,基本不存在房子产权及衍生权利和义务的纠葛。
    因为一些人法律概念隐约,加上小市民的“聪明”,往往一件简略事件被繁杂化。
    呜呼,我的同胞。
    hengzhi 发表于 2021-5-13 23:07:23

    hengzhi 43#

    2021-5-13 23:07:23


    这是你的现实解释,可不是法律范文!
    有这样的正式的法律公安司法解释吗?
    敌人!
    leicar9 发表于 2021-5-13 23:11:50

    leicar9 44#

    2021-5-13 23:11:50

    喜爱集体现实解释,大略才是小市民的“聪明”吧?
    yoursjohnny 发表于 2021-5-13 23:16:00

    yoursjohnny 45#

    2021-5-13 23:16:00

    小市民会常常误導他人的,小聪明会带来大费事。
    往事如烟 发表于 2021-5-13 23:19:00

    往事如烟 46#

    2021-5-13 23:19:00

    把户口迁到爸妈家
    smgelva 发表于 2021-5-13 23:22:39

    smgelva 47#

    2021-5-13 23:22:39

    也在为这个事忧愁,买家要求迁走,派出所要求不决居证实,不然就只要登记户口,咋办?
    961507 发表于 2021-5-13 23:25:35

    961507 48#

    2021-5-13 23:25:35


    正解,不外新房主能赞成吗?一旦你的户口在外面,那末新房主要卖房,要新人进户口就要你赞成了,如拆迁等,因你户口还要你的染指了,这里有个经济利益问题发生,新房主根本是不会赞成你户口留下的
    tangdi 发表于 2021-5-13 23:26:47

    tangdi 49#

    2021-5-13 23:26:47

    假如你嘴够厉害,和派出所民警实践,不必动户口。
    benny123 发表于 2021-5-13 23:31:10

    benny123 50#

    2021-5-13 23:31:10

    好像坛子里有足友探讨过这个问题,有人说,能够挂靠到社区居委汇集体户口,各个城市地域不定相反,楼次要理解你本地的实际状况,祝你好运!
    猛虎666 发表于 2021-5-13 23:33:30

    猛虎666 51#

    2021-5-13 23:33:30


    我就是这么做的,行不行只是见仁见智,新房主不赞成也没方法,反正我的户口就留在原处,房子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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