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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和老婆都是澳洲公民。父母去年也来澳洲游览了一次,过后拿的1年屡次来回的签证,每次3个月时间,但最初只在澳洲停留了18天就没再来。父母签证往年十一月过时了,他们想在春节再来,我想给他们办个三年内屡次来回的签证,每次最长3个月。免得每一年都要签证。可是看1418chs的表格上好像也不克不及选择签证的类型。我应该如何告诉签证官我想要3年内屡次来回的签证?在表格上 阿谁想在澳洲停留多久之处是选停留3个月仍是停留十二个月?此外我是在广州签证,付费之前都是我去悉尼的移民局间接付费,而后把收据寄回去给父母,当初好像又多了个第三方的办事公司,我还能够像之前那样帮父母在悉尼间接付款吗?求大侠解答。感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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