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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念网讯:十一月十一日,远洋办事控股无限公司无关收购物业之关连买卖的布告。
观念新媒体从布告得悉,于十一月十一日,北京物业买方(远洋办事的全资隶属公司)与北京物业卖方订立北京物业交易协定,据此,北京物业买方已赞成收购及北京物业卖方已赞成发售总修建面积为3,316.14平方米的北京物业,总对价为人民币48,968,334元;
另外,深圳物业买方(远洋办事的全资隶属公司)与深圳物业卖方订立深圳物业交易协定,据此,深圳物业买方已赞成收购及深圳物业卖方已赞成发售修建面积为1,555.84平方米的深圳物业,对价为人民币28,392,950元。该等物业将由远洋办事占用作为其自用办公楼。
据理解,北京物业位于中国北京市门头沟区金沙西街17号院的远洋都会核心(亦称为远洋新天地)1号楼3层、4层及5层。北京物业包罗三个商用物业,即北京物业A、北京物业B及北京物业C,各自的修建面积为1,105.38平方米,即无关三个物业的总修建面积为3,316.14平方米。北京物业将由远洋办事占用作为其于中国北京的自用办公楼。
深圳物业位于中国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南联连湖刘屋路的远洋新支线远洋广场13栋6层。深圳物业为一个商用物业,修建面积为1,555.84平方米,其为深圳物业卖方开发的一手物业且目前处于空置形态。因为深圳物业乃由深圳物业卖方开发,因此无奈提供其原始收购本钱。
本文源自观念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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