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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念网讯:十一月24日,中骏商管智慧办事控股无限公司公布布告称,直接全资隶属公司(存款人)与中骏团体控股无限公司的直接全资隶属公司(借款人)订立存款协定。
据此,存款人赞成向借款人垫付本金额至多为人民币9亿元的存款,年利率7%。
观念新媒体理解到,单方对此参考了中骏团体以已落成物业作典质的现有银行存款年利率介乎4.2%至6.0%,以及由中国人民银行时时公布的五年期存款最优惠利率。
借款人须于每一年3月31日、6月30日、9月30日及十二月31日偿还于无关日期的一切应计利息,并须于其期限完结时(即2024年十二月31日)悉数偿还该存款的一切未付本金额及一切未偿还应计利息(如有)。
该存款以典质资产作担保,戴德梁行评定典质资产市值为约人民币18.5亿元。
另外,厦门中骏(为中骏控股的直接全资隶属公司)将向存款人提供公司担保,作为该存款的担保。
本文源自观念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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