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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黑龙江省初级人民法院官微动静,2022年十二月23日,黑龙江省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近程视频零碎,对鹤岗市委原副书记、市长梁成军贪污、行贿、滥用职权、巨额财富来源不明案进行一审地下宣判,依法以贪污罪判处原告人梁成军死刑,缓期二年履行,褫夺政治权益一生,并处没收集体整个财富;
以行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分金人民币一百万元; 以滥用职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
以巨额财富来源不明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数罪并罚,抉择履行死刑,缓期二年履行,褫夺政治权益一生,并处没收集体整个财富。
对在案扣押的犯法所得及孳息予以追缴,贪污部份发回被害单位,行贿部份上缴国库,缺乏部份,持续追缴。
经审理查明:2013年至2016年,原告人梁成军利用负责鹤岗市委副书记、市长职务上的方便,独自或伙同别人并吞公款总计人民币1.01亿余元;
20十一年至2016年,梁成军利用负责鹤岗市纪委书记、鹤岗市委副书记、市长职务上的方便,为无关单位及集体在工程承揽、企业运营、职务调剂及提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忙,不法收受财物总计折合人民币666万余元;
2015年至2016年,时任鹤岗市委副书记、市长的梁成军滥用职权,违规向企业归还政府资金,形成财政资金损失总计人民币6000万元;
梁成军的财富和收入显著超过合法支出,尚有价值人民币2693万余元财富不克不及阐明来源。
另外,梁成军到案后检举告发别人犯法行动,经查证失实。
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为,原告人梁成军的行动构成贪污罪、行贿罪、滥用职权罪、巨额财富来源不明罪,应予数罪并罚。
梁成军贪污数额特别微小,犯法情节特别重大,社会影响特别卑劣,给国度和人民利益形成特别严重损失,论罪该当判处死刑。
鉴于梁成军拥有立功情节,犯法所得大部份被追缴,拥有法定、酌定的从轻处分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当即履行。
综合斟酌全案犯法事实、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水平,法庭遂作出上述裁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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