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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被判无期徒刑。
台湾高雄市一位何姓女子在往年5月以131刀重大刺伤前妻的新欢,最初用尼龙绳将女子悬挂于门把,高雄地院周五一审以为,何男因对第三者的愤恨才暂时起意杀人,仍可教化,判无期徒刑及褫夺公权一生。
案情显示,34岁的原告于往年3月离婚,但始终以为是前妻外遇而至,单方在离婚后对房产和子女监护权继续存有纠纷。
往年5月6日事发当日,原告与前妻姚女在通信软件争持,遂返回其住处置论,但前妻正好带小孩外出上学。持有前妻住处备用钥匙的原告进屋时不见前妻,却发现疑为前妻新欢的37岁吴男正在睡觉。
原告认定吴男是前妻的外遇对象,登时怒气冲冲而用瓜果刀狂刺对方,终究一共刺了吴男131刀,还将曾经濒死的吴男用尼龙绳悬挂于门把,伎俩非常残暴。吴男终究因失血过量伤重不治。
原告较后亡命到鼓山站的升降机上方的狭小培修空间潜藏,但隔天仍然被警方拘捕。检方预先依杀人罪将其起诉。
一审法官审理后指出,原告伎俩残暴且一直未与被害人家眷达成和解,不外考量原告没有前科,且是因不满吴男与前妻交往,一时情绪冲动起意犯案,在完美的教化处遇及适量医治下,尚非全无教化之可能,因此依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公权一生,全案可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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