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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网”微信公号
云南公布对于限购退热类药品及新冠抗原检测试剂的布告
针对全省退烧类药物
新冠抗原检测试剂需要量激增的情况
为无效应答市场抗疫急需药品紧缺问题
保障人民群众用药需要
优化药品配置
增加急需药品不用要的囤积
云南省商务厅
现就批发药店销售退热类药品及
新冠抗原检测试剂无关事项布告如下
一、自十二月24日起,消费者在药店购买布洛芬胶囊/颗粒、布洛芬混悬液、连花清瘟及新冠抗原检测试剂时需使用云南省新冠患者用药保障办事运用小顺序(微信小顺序)进行实名注销。
二、七天内每人次购买布洛芬(含缓释片、胶囊、颗粒)不超过1盒、布洛芬混悬液不超过1瓶、连花清瘟胶囊(颗粒)不超过2盒、新冠抗原检测试剂不超过6剂。若购买超量,零碎将予以提醒。
三、各批发药店须告诉顾客药品称号、用法用量、无效期、不良反映和使用忌讳等信息,充沛发扬民生药事办事站作用,指点人民群众公道用药。
四、各批发药店须严格履行药品运营品质办理标准,不得借机哄抬物价或变相涨价销售,各州(市)、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配合市场监视办理部门增强市场巡视,确保此项任务贯彻落实到位。
请感性有序购药、按需购药,切勿自觉囤药,把药品留给真正急需的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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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网”微信公号截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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