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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十三届全国政协原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原主任沈德咏涉嫌行贿一案,由国度监察委员会考察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诉了原告人沈德咏享有的诉讼权益,并询问了原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沈德咏利用负责江西省初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地方纪委常委,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全国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等职务上的方便,为别人谋取利益,利用职权或者位置造成的方便前提,经过其余国度任务人员职务上的行动,为别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法收受别人财物,数额特别微小,依法该当以行贿罪查究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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