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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清醒清醒吧!当初的政府不要脸不人道!投诉有甚么用!去找MP有甚么用!!!都是一伙的!!!并且挥霍贵重的时间!
去法院告移民局是独一的选择!澳洲是三权分力的!咱们只要找不是移民局一伙的才能够有用! 我周五递交的,明天凌晨显示收到,当初这算甚么? 我写了中文的法院告移民局的信,哪位敌人能够看看,修正下列,或者翻译成英文,大家一同凑钱!找律师!并且不要用移民局本人的文件来解释移民局本人的文件!要找法院或者其余的法律文件来讲话!好比函件的postal law之类。据说一名敌人钱被划走了,但愿这是咱们的转折,然而大家也要作好充沛筹备,这是政府的诡计,让大家临时等着,然而等着等着,这事就没后话了,大家不要错过期间,去法院告,是关于无耻冷漠的人的独一做法,其余都是谣言!
我写的信如下,请大家看看,而后一同凑钱,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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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件的发送进程遭到得多要素的影响,好比天然灾难,public holiday,收件人方面的问题(好比拒收),并且其中包孕了一些不成抗要素,所以说,大部份,尤为是民间的对于承受函件document都是以寄出时间为准,这也恰是合乎当初函件法的,而当初移民局的regulation,却说以6月2号收到为准,而这期间,周末和公共假期,显然这个做的1。有失法律偏心公正准则,这个政策是5月30号出来的,是周五,之后是周末和假期,6月2号之后失效,这明摆着就是让本人收不到;其次,函件的收回时间是有邮局的邮戳做为一个无效的第三方的证实,而按照收到时间为准,两头会存在误差,由于得多要素会影响邮件的正常接纳时间 (而没有solid evidence),以这些要素来抉择邮件时间上的无效性,有失偏心。法律无效性是基于偏心,有失偏心的法律的无效性是有质疑的。所以大部份民间都以寄出信时间为准
不论是regulation,仍是law,都要本着偏心公正准则,这是受上一级的偏心公正准则的制约的,澳洲母法(最基本的法律)。假如这个regulation, law做不到偏心公正这一点,并且被证明,那它就是没有法律效率的或者要对受益方作出妥协
关于当初的政府,投诉和MP投诉没有用,大家合伙要去告!之前有过请求人告移民局告胜利的案例,应该搜寻下列举例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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