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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虾:
有问题求教。
我有个老投资房,以前租给了一个流氓房客,后果没到期房客以屋宇有霉菌的问题为借口终止了租约,还向法庭起诉要求抵偿物品损失。过后我由于外出旅行,请中介代表出庭,然而法官倾向租客,判租客胜诉,要求我抵偿租客。我本人起初整顿出新的无力证据,向法庭提交暂缓履行抵偿和从新审理。原来的一审法官没几天就采纳了我的暂缓履行抵偿的请求,对从新审理尚无详细的说法,然而觉得仍是原来的法官审理,他目前是这类态度极可能还会发生对我不利的后果。我当初下一步不知是等候重审仍是提起上诉对比好?上诉会是别的法官审理,只是不知道曾经请求了从新审理,还能不克不及在后果出来前间接上诉呢?
提前谢谢指导,一定会送上感激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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