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是什麼部門也不記患了, 只記得她說她是calling form department of education NSW...然後blah blah blah什麼的,
根據當時那女士的說法, 5, 6歲OK的, 是學校沒告诉年齡, 所以她以為孩子是5, 6年級,
再來, 我也是新移民當時, 不懂澳洲的規定, 我沒有交醫院証明. 以為校長說OK就OK了.
可惡的是校長沒有先問我要証明间接舉報我, 這一點很惡劣, 打來的女士也說校長做的不對, 會和校長溝通
所以, 我只是提示樓次要記得寫條子, 标明你的conce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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