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上述要求,结合目前市场运转的状况,能够确认,数据采集、存储、传输和处置的任务根本上都是车企、地图提供商和智能驾驶软件提供商(也就是自动驾驶科技公司)这三类企业在做,因此,《通知》把这三类企业定义为测绘流动行动主体。
至于普通消费者,虽然他们是车辆的产权人,也是实际开着车四处跑、四处去“收集数据”的人,但《通知》以为普通消费者只是经过购买或租赁等伎俩获取了辅佐驾驶功用/自动驾驶功用办事,并非参预或主导测绘流动的主体人,因此,车主和驾乘人员也不需求为车辆从事的测绘流动承当任何责任。 Part 3 合规的中心是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