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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那几家owner在warranty期间不采用法律诉讼,过后的strata公司随便推脱不作为都有责任,当初各方都找不到或者不involve了就彻底没责任了么”
修房是公同事务,找另外一方担任也是公同事务,业主能够散会要求STRATA向有责任的方面起诉求偿,然而打官司胜利与否未知,法律费用也未知。作为strata营运都会给业主发会议记载的,没有追诉是过后一切业主们不作为,不是一般Owner的事。修房先止损,能打官司要会合理是最佳,要不回来也没方法。拖着不修没用,这个负值曾经在每个业主头上了,也就是说这钱实际上曾经从物业价值里付掉了,当初卖掉Unit最少会掉这个钱。
话再说回来,strata找过律师征询了吗?律师是怎么倡议?这点小钱能够花吧。fair trading 又怎么说?假如是修建方或者开发商没有采取行业标准,看看能否追诉。
你说的颇有情理。上次一个owner曾经告去fair trading 说strata 不作为,当初设立了一个时代要再次散会探讨要筹钱修。
但你说的请律师问可能追诉的问题,我也想过,这么大的钱都要出,问律师有个底总该掏的。
他们最耽心的事件是,万一交完这几万还不敷还要交钱的话,有一般owner没钱不交,那烂摊子摆在那卖也没法卖住也没法住该怎么办。总感觉动工以前最少想好这个问题再说。毕竟我敌人家阳台要被撬开修而他彻底任何品质漏水问题,冤的不是一点半点,不只要交钱还要提供出入阳台,抵偿损失不也要斟酌进去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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