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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自住房Z以45万买入,过后跟银行A存款36万,没有offset account,是direct
那种,钱也能够间接存在外面,抵冲利息,然而余额显示的不是36万,而是真正抵冲后的数目。已经最低点显示到过25万摆布。
起初我又转了两个银行,都用了offset account。当初拿这套房Z从新refinance又买了一套自住房,房子Z就变为投资房了。
不解的地方在这里,据说税务局报税,是按这处房子已经显示过的最低欠款额来报的。房Z 在refinance后,欠银行款变为了43万,那我出租后报税是要按25万发生的利息来报,而不是43万发生的利息来报喽。
假如这样的话,那末按一年7%的利率来算,25万发生的利息是17500。而我的房租,大略是430一礼拜,全年支出是22360。那我除了每个月要往房Z补钱(房钱确定不敷cover利息的),还要为差价交税?
那真是很亏啊。有甚么方法吗?
此外,税务局怎么能知道我的房子Z已经的欠款最低点呢?我换了三家银行,我本人都不知道了。
还有,怎么知道这25万在某段时间里发生了多少利息,从而用来扣负税呢?银行的 statement 里确定不会有,要本人算吗?怎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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