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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年刚卖了一个公寓,气得我老血都要吐几口,街坊家的水龙头坏了,竟然还一切住户一人出几千块,凭甚么哇,第一我为何要掏钱,这又不是我家的水龙头,第二,他家水龙头金子做的么?还要几千块。后果大家都掏钱了, 解释是说,水龙头是由于墙里的管道坏了,管道坏了要修是物业问题,物业问题就是大家的问题。我都想说,就由于这楼是住户委员会的大哥是个软落无比的中国五十岁大叔,只有是鬼佬提出的要求,不论多公道都能知足,由于这鬼佬动不动就拿几十页的律师文件来恐吓人,连人家的家的马桶都要出钱修,我去,我也是好信服哦。真丢中国人的脸,不知道澳洲法律还要做委员会的头,没点本领只会欺侮国人。明天要刷楼道,今天要砍树,再上去要换楼道的灯。我去,真信服,没完没了真是闲的没事做。最初真实受不了了,把房子卖了,我不陪你玩了,你爱找谁要钱找谁要钱,反正我不做冤大头了。反正我再也不买公寓了 ,街坊又多,不克不及包管每个都好相处,换的速度又快。新的公寓品质问题,老的公寓又怎样,明天修这个今天修阿谁也是神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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