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人澳洲中文论坛

热图推荐

    澳洲公民常住在中国,历来没报过税,当初打算回澳洲买房假寓,求教海内汇款和买房的税务问题

    [复制链接]

    2021-5-12 01:40:04 788 10

    自己03-09年在悉尼读书,换PR入籍后,回中国任务糊口。
    在澳期间没有任务过,但请求了税号,没有提交过no lodgement advice, 分开澳洲的时分也没有给过ATO任何的Notice。
    由于始终在中国任务糊口,我查了ATO网站,做了residency test,给的后果是需求我分割ATO能力抉择我是不是是resident for tax purpose。但我又看了得多网站上的ruling和example,包罗democile在中国,183 day test 均可以判别我应该是属于Non-resident for tax purpose。09年至今,没有报过税。
    当初打算带孩子和父母回悉尼假寓,打算先回来买房子,想先把和TAX相干的问题搞分明再行为,毕竟买房子也是挺大一笔钱。
    几个问题想求教各位牛人:
    1.目前我是否应该算是non resident for tax purpose?是不是需求补报税或者分割ATO阐明我始终没在澳洲?
    2.买房子的钱是老公换任务到私企,私企老板许诺给3%股权,先给1%股权的对价,这样的钱是否和ATO解释起来对比容易被换疑心是洗钱啊。。。间接做成老板对我老公的借款是否就能了。
    3.假如经过转汇公司间接把钱打给vendor,是否能够防止ATO的清查。但我名下忽然多了一套房子,会不会反而不如让转回公司打到我澳洲账户,我再打给vendor?怎么做对比公道呢?

    谢谢!

    全部回复10

    NEWBEE 发表于 2021-5-12 01:19:08

    NEWBEE 沙发

    2021-5-12 01:19:08

    好专业啊。  这个沙发舒服。  等牛人来解答
    meili_ah 发表于 2021-5-12 01:20:32

    meili_ah 板凳

    2021-5-12 01:20:32

    1. 你如实说没事的。。。除非很大猫腻ATO没功夫查个别 太多证据你能够提交给ATO证实你长时间不在

    2. 别把。。。。做成老板给你老公借款,ATO可能还要看证据(假如查的话),要肯定利息 还款年限甚么的。。扯谎圆谎觉得好累啊。。

    等大神回答
    fkzl 发表于 2021-5-12 01:24:52

    fkzl 地板

    2021-5-12 01:24:52


    其实我老公跟我说这个老板能够先给一笔钱让咱们来买房,集体觉得就是借贷行动,比及股权变现后再还给这个老板。尤为是股权和给这个对价都是口头上的,不签协定……只是股权变现是确定是在中国征税的,而当初给的这笔对价没交过税。不知道ATO怎么认定
    sheyang 发表于 2021-5-12 01:27:12

    sheyang 5#

    2021-5-12 01:27:12


    其实我老公跟我说这个老板能够先给一笔钱让咱们来买房,集体觉得就是借贷行动,比及股权变现后再还给这个老板。尤为是股权和给这个对价都是口头上的,不签协定……只是股权变现是确定是在中国征税的,而当初给的这笔对价没交过税。不知道ATO怎么认定
    aiai1001 发表于 2021-5-12 01:28:30

    aiai1001 6#

    2021-5-12 01:28:30

    忽然想到假如真的买到房子回来假寓,是否就要开始报税了?并且国际名下还有房子,是否应该先过户给临时不许备移民的老公
    k555 发表于 2021-5-12 01:32:03

    k555 7#

    2021-5-12 01:32:03

    好费事。。。觉得分分钟都要保持了
    99yzy 发表于 2021-5-12 01:34:57

    99yzy 8#

    2021-5-12 01:34:57


    洗钱那部份我不克不及回答你,然而,你们是属于税务居民的。这里的断定不是183 test,而是你们的偏向。“当初打算带孩子和父母回悉尼假寓”,你们当初行将or将要Plan回澳洲常住了,那末ATO就有权益把你们当作税务居民来看待。首先你们要把以前每一年的税务清掉或者报掉,而后再说别的问题吧

    just1 发表于 2021-5-12 01:36:55

    just1 9#

    2021-5-12 01:36:55


    我帮你问了下专业人士,tax residency按你的状况,即便你表白了你要永远移居的志愿,你也是从从新回到澳洲这个节点才开始成为aus resident for tax purpose

    ato官网也是这么写的。


    其次,

    你只有能证实在此以前你老公曾经失掉了这笔钱,就不会incur tax implications in aus.  由于澳洲只会assess non tax resident的澳洲支出。
    这个应该属于question of fact,能证实就行。

    disclaimer:请找专业人士肯定以上

    求分



    123321 发表于 2021-5-12 01:37:57

    123321 10#

    2021-5-12 01:37:57

    此外想请问拿澳洲虎照在中国常住做的甚么签证啊,
    julianx 发表于 2021-5-12 01:40:04

    julianx 11#

    2021-5-12 01:40:04


    这个解释对比到位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返回列表 本版积分规则

    :
    论坛元老
    :
    论坛短信
    :
    未填写
    :
    未填写
    :
    未填写

    主题476

    帖子7189

    积分16046

    图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