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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教各位,我是PR,2年前在澳洲呆了一年,往年6月份刚回来,按照waiting period的要求,假如要保住PR的话,需求从6月开始,在澳洲延续呆满一年,才能够保住PR,知足5年内呆满2年的要求,并能够请求citizen。
但问题是,我当初在找任务。比来有一份很好的任务,然而要求我时时时要回中国出差,大略一个月1、2次摆布,这是一份contract role。我很想失掉这份任务,但不知道假如在waiting period出澳洲境的话,PR会不会到期作废。并且citizenship也不克不及请求了。
我的任务中介告知我,可能能够请求returning visa,由于我是为了任务的目的而去海内出差。我打电话问过i妹妹igration,但他们也是不敢确定回答,只是给我一大堆链接看。所以想求教这里的敌人:
1. 像我这样的前提(到目前为止,在澳洲只呆了15个月,尚未知足5年内呆满2年的要求),能不克不及由于任务的缘故,请求returning visa到海内出差呢?假如这份任务是contract role(6个月),也能够请求returning visa吗?
2. 假如胜利的请求到returning visa,能够保住PR吗?
3. 假如胜利的请求到returning visa,到时分能够照旧请求citizen吗?
当初有个适合的任务时机十分不易,请大家帮助指导一下,十分感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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