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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当初人在中国,回来一个月过年的;3月下旬宣誓入籍,次要斟酌反正我确定在3月下旬的宣誓前就会回到澳洲的,就没有多此一举通知移民局我离境的事件了. ps 请求父母676投亲,父母任务房产齐全。
问题:
1. 我的约请信,确定不克不及以我人还在澳洲的口气来写,是吧?
2. 网上看了一些TX的帖子,有人的约请信是写给签证官看的,有人写给父母的.我人都在中国,还要写约请信给父母????是否应该写给签证官,阐明约请父母去的理由呢???????
3. 我约请父母次要以加入我的入籍典礼为只有缘故,然而移民局发的那封通知你什么时候何地加入典礼的信,只要在入籍那天前的2-3周才会发给自己。也就是说我当初尚无收到宣誓的信,然而我早已问过移民局,他们说不会提前收回那封信,假如我要请求父母到澳洲,能够向签证官阐明并附上我的入籍的reference No. 可是我耽心,一旦签证官知道我3月入籍,他会不会发现移民局的零碎里,并无我分开澳洲的纪录呢,次要是我过后走的时分并无通知移民局我会分开澳洲。澳洲的移民局会不会因此就勾销我3月底的入籍预定了呢?
反正我真实怕画蛇添足。
我表白的太繁杂了....心里耽心焦急啊......请TX帮帮我!!!!谢谢
[ 本帖最初由 louis140 于 2010-2-27 13:31 编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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