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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PR)想让我妈妈(请求676)带我女儿(PR)过去上学,然而当初有如下问题,请各位帮助看看,我应该怎么样做?
1、我发的约请信就是请我妈妈过去游览,没有提女儿的事件,能够么?
2、我女儿是PR,在填我妈妈的48R表的时分,还需求填写B部份-同行的子女名目么?
3、我女儿8岁,请问需求拜托书拜托给我妈妈监护权么?或者说,我妈妈带我女儿出机场的时分,阿谁签证台的人会不会问一些相干的问题。
4、我没有提供任何经济上的反对担保,都是我妈妈本人的贷款和房产,固然,实际上我会提供住宿之处。请问48R表G部份的32-34问题还需求填么?
好比:32问题,在澳期间你将以何种糊口伎俩维持糊口? 这个应该怎么填? 本人带的现金?(我没有提交我本人的任何银行贷款或工资证实作担保)
34问题,提供的形式……住宿?其余?……
然而最初还说,你罗列的人士要提供证据标明他们有这类才能提供反对,假如我只提供住宿,我要提供甚么证据?
5、阿谁I部份,我帮我妈妈填的表,这个部份要写我么?仍是就视同我妈妈本人填的?
6、还有最初一个问题,签证请求信,我能够用我的口气替我妈妈写给签证官么?多谢
欠好意思,我对比笨笨哈,问题多了些。
先 谢谢大家的帮助了!!!!!
[ 本帖最初由 cciecl 于 2010-4-十一 09:02 编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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