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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动静,近日,上海监管局披露了一则行政处分抉择书。海通资管后任权利投资部副总监刘某因守法交易股票,算计被罚没金额高达1.09亿元。
2013年9月24日至2020年6月3日,刘某前后任海通资管钻研员、投资经理、权利投资部副总监(掌管任务)。在此期间,刘某利用“秦某珍”等5个证券账户持有、交易股票,使用刘某集体手机和电脑装备拜托下单总计24623笔,占总拜托下单笔数的89.37%,累计买卖金额146.83亿元,盈利5463.87万元。
关于该案件,刘某以为在2013年9月24日至2015年5月期间交易股票的行动已过行政处分追责时效,部份账户在2015年即已住手使用,部份账户在2020年后已出借等。因存在自动中止守法行动的从轻情节,倡议予以从轻处置。并以为该案盈亏计算不妥,倡议从新计算。
经查,上海监管局关于刘某及其代理人提出的陈说不予以驳回,按照刘某守法行动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水平,没收刘某守法所得5463.87万元,并处以等同金额的罚款。(文|《财经天下》周刊 天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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