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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法律变革的一部份,维州将勾销对公共场合醉酒行动定罪。但警察工会秘书长以为,勾销定罪后社区恐将面临严重危险。
据澳新社(news.com.au)报道,按照将于往年十一月失效的变革,维州公共场合醉酒者将不会被带往警局,而是被带回家或带到帮忙他们醒酒的机构。
总检察长Jaclyn Symes说:“咱们想加大投资,咱们想增强办事,咱们想确保民众不必坐牢的形式醒酒。”
Symes表现,但愿大众在公共场所喝醉时能失掉安康方面的回应,“在公共场所醉酒将再也不是一种犯法。”
但维州警察工会秘书长Wayne Gatt说,这场变革不敷细心且莽撞,面对醉汉,警察只能坐视不论,等候犯法产生,“咱们以为这将使社区面临严重危险。”
Symes则指出,只管在十一月公共场所醉酒行动非刑罪化后不会给予警方任何新权力,但变革并非要对警方带来负面影响。
她说,新法律只是不让公共场所醉酒刑事化,而不是扩张警察的权力,也不是让醉酒成为其余罪状的借口或让犯法者间接出狱。
她增补道,当有人扰乱战争、制作凌乱或做出暴力行动及相似暴力行动时,警方仍可染指。
此前,一名名叫Tanya Day的男子被指控在公共场所醉酒,后在牢房中因头部重大受伤而死。
对Day女士死亡的考察显示,她过后在维州偏僻地域的V/Line火车上因醉酒睡着了,后被警方拘捕并被带到Castlemaine警局。
Day女士在牢房内最少撞了五次头,17天后于病院逝世。
她的家人在一份声明中说,更为注重醉酒者安康的法律变革能够援救生命,“假如维州警方当真看待她的伤情,并以公共卫生形式关照她,咱们的母亲明天还能和咱们在一同,但警方选择在她身材最软弱的时分将她定罪。”
Day的家人还说,担任监控她的警察没有根据维州警察原则要求对其充沛关照,致使她单独躺在地板上死去。
Day的家人以为,公共醉酒定罪法曾经过期,并且拥有歧视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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