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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广州日报报导,近日,广东广州,法院发布一同案例。当事人陈学生想购买一套别墅,便找到广州某中介公司引见房源。现场看完房子后,陈学生对这套带有1000平方米花园的毛坯别墅非常满意,因而和“房东”李女士、中介公司签署了《屋宇交易合同》,商定以2000万元成交并领取了200万元定金。
可当陈学生再次到现场筹备给房子做装修设计时,却发现购房合同中的房号和本人此前看中的房号纷歧致,合同中李女士发售的和中介带去看的并不是同一栋,而是互为“街坊”。本人看中的是带大花园的毛坯别墅,而李女士发售的却是曾经装修且花园面积显著较小的一套。
陈学生分割了中介公司,经核对,发现是中介公司带他看错了房源,陈学生动向购买的别墅并未在该中介公司放盘销售。随后,陈学生以其看错别墅,存在严重曲解为由,要求退回定金,却受到李女士回绝,故诉至法院,要求判令撤销合同,退回定金等。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裁决:撤销陈学生与李女士签署的屋宇交易合同中的屋宇交易法律瓜葛,李女士返还陈学生领取的200万元定金及利息。目前,该裁决现已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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