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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时报王简编译】法新社报导,法国总理府公布通函规则,从2月6日起,政府各部在求助公家征询公司时必需遵循更严格规则。
一年前,参议院发布讲演暴-露,政府各部门在任务中过量求助公家征询公司。随后政府在去年7月宣告将增强管控,此次总理府公布通函正式落实了政府管控政策。
从2月6日起,政府部门交付公家征询公司在战略和组织方面的业务时,名目金额不得超过200万欧元,政府部门不得与同一公家征询公司延续签订两个合同。
通函抵赖,政府部门信息团队在数量和品质上都不敷充沛,要求政府各部留意保障信息团队的任务才能,增加任务外包的状况。
通函还规则,一个名目假如外包部份超过60%,就被认定为有危险;假如一个名目外包部份超过80%,在相干部门无奈做到充沛掌控的状况下,该名目就不得启动。
通函详细区别了三类名目。第一类波及提供公共政策信息战略方面的倡议,这种名目外包时所需金额相对于无限,但有影响公共决策的危险。因此,政府各部每一年都要发布这种外包名目的名单,同时阐明领取金额及相干公家征询公司的称号。另外,这种名目的领导任务必需交由行政部门担任。
第二类名目是给政府部门提供技术反对和技术鉴定。波及此类名目,政府部门必需外部有足够才能来领导公家征询公司履行这种名目。
第三类名目波及信息技术开发、装备装置等。这种名目范围大、动用资源多,往往必需求助公家征询公司,政府各部门必需每一年对这种名目作出讲演阐明。
通函还阐明,波及信息装备购买的战略问题,国度会在往年下半年推出新的规则,以改良国度严重名目的危险管控,改进对信息办事公共投标作出的标准。
(编纂:冬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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