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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伦敦警员卡里克(David Carrick)在17年内24次犯强奸罪。法院7日裁定,他最少入狱30年。
48岁的卡里克抵赖49项控罪,傍边24项为强奸罪
48岁的卡里克抵赖49项控罪,傍边24项为强奸罪。据环球网动静,卡里克被指在2003年至2020年期间,对十二名受益人做出守法行动。卡里克被判处无期徒刑。被判处无期徒刑的人须服满最低刑期,其后若他们再也不被视为会对大众构成要挟,他们就会被释放。法官裁定,卡里克的最低刑期为32年、傍边会减去他已服刑的时间,象征着他至少须入狱30年。
案情指,卡里克在社交媒体,以及其它社交场所意识部份受益人,他以警察的身份取得对方信赖,而后施暴,事情大少数在他的寓所产生。他的迫害手法包罗将受益人锁在小柜内、以皮带抽打、在她们身上撒尿、要求受益人赤裸清扫屋宇、强逼口交和肛交。在施暴后,他会向受益人表现由于他是警察,一切人都只会置信他的话,从而令对方不敢告发事情。
英国警方在事情中饱受批判,因在2000年至2021年间,警方曾最少9次收到卡里克涉袭击、骚扰、乃至强奸等指控,但他2001年仍胜利参加警队,屡次经过审查。他2009年更获擢升至伦敦警方议会和内政维护指挥部,成为精英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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