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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得多帖子 当初更为不明确了 求有教训的人给个精确回答
先说一下我但愿能给爸妈办三年的签证,每次能够停留一年,由于要关照小孩
爸妈状况纷歧样,先说妈妈,历来没来过澳洲,也没给她请求移民签证
按照官网的要求:
3年无效
o 曾被签发过澳大利亚签证并遵循了签证条款;且
o 未请求父母移民签证;或
o 已请求父母移民签证,但未在排队等待审理;
18个月无效
o 以前从未拜候过澳大利亚;且
o 未请求父母移民签证; 或
o 已请求父母移民签证,但未在排队等待审理。
我妈妈历来没来过澳洲,所以根据官网的要求只能请求18个月无效期的签证,多是屡次或单次来回,详细看签证官怎么给对不合错误?然而为何我看到得多帖子都说初次请求也有批上去三年签证的例子?请问这个究竟是硬性规则仍是也是CASE BY CASE?
再说一下爸爸,一样也是没有给他请求移民签证,已经在大于五年前来澳洲游览,是在国际报的旅行团,我那时还不在澳洲,就是旅行团给办的游览签证。由于超过了五年,所以我爸爸也算作初次请求600没错吧?那对于这次请求的签证长度,我爸爸是否合乎第一条,能够请求三年的屡次来回?
当初问这个问题就是不知道究竟1419表格上拜候时间怎么填?问题2是问你打算何时拜候澳洲,根据移民局要求,我只能给妈妈填2014-2015,可是看到有网友说不论移民局的要求,你想请求三年就填三年,而后看签证官怎么给,运气好的话或许初次也会给三年的,请问这样做能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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