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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88新元转错账,对方不退钱还失联,该不应报警?律师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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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12 06:06:19 100 0

2月10日,《新明日报》报导,新加坡一位黄姓主妇转错账,误把2888新元转给花店,不意对方非但不愿出借,并且还失联了。


《新明日报》报导,往年1月18日清晨七点多,54岁的黄姓销售员照样把本人的薪水从本人的账户A转到账户B,前者是工资账户,后者是储蓄账户。
然而,她不谨慎转错账,把2888新元转到了一家花店账上。
黄女士在2021年十一月已经向这家花店订购花圈,所以网络银行存有对方的账号。
黄女士说,本人当即拨电给对方,但对方没有接听。之后,黄女士发手机短信说本人不谨慎转错账,但愿对方出借这笔钱,但对方否定拿到这笔钱,还称黄女士发错人了。
她说:“我把转账截图发给她(花店分割人),起初尝试打电话,却发现打欠亨了。”


(示用意)
黄女士也说,她已经分割银行,银行说,需求等候一周时间,银行会尝试分割对方,若要拿回这笔数额或要等上三周。
这个旧事传出来之后,马上惹起关注。


转错帐,对方不愿出借,这类状况能够报警吗?警方能解决吗?
“新加坡眼”就此求教了两位当地律师。
律师看法纷歧,见仁见智。
钟庭辉律师跟“新加坡眼“说,当事人能够找银行协助,向对方追回这笔钱:假如对方不还,当事人能够经过民事诉讼来讨回,由于这属于“不妥得利”(unjust enrichment)。


(钟庭辉律师)
钟律师增补说,不妥得利是民事范畴,不是刑事,因此,当事人本人可能还要找律师去索回这笔钱。
邪气律师事务所的萧锦耀律师则指出,在法律上,银行没有义务补偿,就他而言,这是对的;然而,在法律上,银行没有义务协助,对于这点他无奈苟同。


(萧锦耀律师)
萧律师说,假如有证据证实打款人的钱有打到收款人的账号,后者又不愿出借,那末,就涉嫌触犯新加坡刑事法典403条的“不法私占“或“不老实挪用“或“不老实私占或并吞“。
编纂: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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