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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由于集体开展问题需求回国几年,所以就波及到宝宝回国办寄养手续的问题,看了上得多的帖子,然而总感觉没有甚么眉目,所以就想再发帖求助一下。
自己和老婆都是PR (均系中国公民),全家当初墨尔本。儿子出世在澳洲,所以是澳大利亚国籍,现已拿到儿子的澳洲护照。
按照几天看的后果以及集体了解,请求寄养手续应该是这样的。
需求在澳洲实现的任务:
1. 请求儿子的出世公证 (需求带着宝宝出世纸原件和复印件去墨尔本市核心的移民局和疆域维护处管理。貌似还需求先将出世证实翻译成中文,而后请拥有公证资历的律师签字,才能够去公证。)
2. 在中国大使馆网站上下载寄养请求表格,填写好。而后带着以前请求好的公证件,去中国驻墨尔本事事馆再进行公证。
3. 在领事馆公证实现之后,帮宝宝请求一张3个月或者6个月的游览签证,而后出境中国。回国际之后72小时以内要管理本国人暂停止续,而后寄养才算无效。
以上是我对寄养手续请求的一些了解。确定不是很分明,在此期间,需求在中国的外公外婆提供些甚么证实或者资料呢(由于筹备把儿子寄养给外公外婆)所以但愿各位有教训的同窗帮助,不堪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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