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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面是一个大约十二0平的街边店面,原来的租约是5+4,当初租约残余2年半。因为运营缘故,可能需求对店铺进行一个装修降级,可能要投入几万刀,因此想在投资之前索要更多的terms。
房主是一个80多岁的老大爷,人挺好,不外可能因为年纪变大,得多事件都是他的中介在办理。
去年正式给中介发了邮件,中介间接标明房主回绝给term,我起初暗里分割了房主,约了房主见面,因为过后仍是covid rent reilf还款期,所以阿谁时分的房钱滞后了一个月,房主就表现我先把提早的房钱都付了,而后再发邮件给中介,他很乐意给我更多terms。
去年下半年生意恶化,房钱都已补齐,并且后续新房钱也是准时准点付清,所以过完年又给中介发了邮件提请房主给我更多的terms,昨天房主来店里反省培修问题,恰好碰了面,他口头说给新的terms彻底没问题。我明天打电话给中介,中介却矢口不移说不会当初给terms,需求把当初租约执行完,残余半年时分再从新谈租约,这类状况的话我也不成能再投钱到店里了,事件就卡在这里了。
不知道各位有何倡议,亦或者有过在租期未执行完结而从新加terms的教训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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