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人澳洲中文论坛

热图推荐

    中基协首要公布!

    [复制链接]

    2023-3-4 12:12:27 14 0



    来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中基协发〔2023〕9号
    为疏导地下召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参谋(下列简称基金投顾)业务标准开展,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利,协会组织制订了《地下召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参谋办事协定内容与格局指引》(下列简称《办事协定》,见附件),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20个任务往后,为新客户提供基金投顾办事的或为老客户提供新基金投资组合战略的,该当根据《办事协定》展业。《办事协定》所涉相干规定产生变动的,该当及时对相应内容进行调剂。
    附件:地下召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参谋办事协定内容与 格局指引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2023年3月2日
    地下召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参谋
    办事协定内容与格局指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下列简称《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下列简称《基金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则,制订本指引。
    第二条 发展地下召募证券投资基金(下列简称基金)投资参谋业务的机构(下列简称基金投顾机构),为客户提供基金投资参谋办事(下列简称基金投顾办事),应按照本指引要求制订基金投顾办事协定(下列简称办事协定)。
    基金投顾机构为其余基金投顾机构提供基金投资倡议等办事的,单方应签订协作协定,协作协定应合乎法律法规及其余规则的要求。
    第三条 办事协定当事人应遵守对等被迫、老实信誉、偏心准则订立办事协定。办事协定不得含有虚伪内容或误导性陈说,不得侵害国度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余规则的条件下,办事协定当事人能够按照实际状况商定本指引规则内容以外的事项。
    第二章 协定注释
    第一节 前言
    第四条 应明白订立目的、依据和准则。订立依据包罗《民法典》《基金法》、中国证监会规则以及本指引等。
    第二节 释义
    第五条 应答拥有特定法律含意的辞汇做出明白的解释和阐明,包罗但不限于:
    (一)基金:地下召募证券投资基金或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同类产品。
    (二)基金投顾办事:基金投顾机构承受客户拜托,根据协定商定向客户提供基金投资组合战略倡议,并间接或直接获得经济利益
    (三)办理型基金投顾办事:按照办事协定商定,基金投顾机构代客户做出详细基金投资种类、数量及交易机会的决策,并代客户履行基金申购、赎回、转换等买卖请求。
    (四)基金投顾办事费:基金投顾机构向客户提供基金投顾办事收取的费用。
    (五)基金投资组合战略:包罗但不限于基金投资种类、数量和交易机会等。
    (六)成份基金:基金投资组合战略中包孕的基金或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同类产品。
    (七)受权账户:基金投顾机构向客户提供办理型基金投顾办事时,按照办事协定商定开立的,部份操作经受权由基金投顾机构履行的账户。
    (八)基金投顾办事规定:基金投顾机构向客户提供基金投顾办事时遵循的规定。
    (九)基金投顾人员:从事基金投资参谋业务的人员,包罗:在基金投资参谋业务推行、客户招徕、理解客户等业务环节为客户提供办事的人员;提供、履行基金投资组合战略的人员(含对详细基金种类、数量进行办理的人员);设计、运维与基金投资组合战略倡议相干的算法、模型的人员等。
    (十)其余应该列明的释义。
    第三节 声明与许诺
    第六条 应订明基金投顾机构的声明与许诺,包罗但不限于:
    (一)声明已在中国证监会存案,拥有从事基金投资参谋业务试点资历,并明白存案不构成对基金投顾机构投资才能、继续合规状况的认可,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基金投顾办事危险和收益的本质性判别和包管;
    (二)声明基金投资参谋业务不同于基金销售业务。基金投顾机构能够承受客户拜托,根据办事协定商定向其提供基金投顾办事,并间接或者直接获得经济利益;
    (三)声明不合错误投资收益情况或本金不受损失做出任何许诺,投资损失由客户自行承当;
    (四)声明已向客户暴-露相干危险;
    (五)声明已理解客户危险接受才能、客户投资指标等;
    (六)许诺恪渎职守,执行老实信誉、小心勤恳义务,保护客户合法权利。
    第七条 应订明客户的声明与许诺,包罗但不限于:
    (一)声明充沛了解本协定及《基金投顾办事危险暴-露书》(下列简称《危险暴-露书》)等相干文件内容,知悉相干权益义务及所承受投资倡议的危险收益特点,理解相干法律法规,通晓对于免费模式、费用组成、费率程度、计提形式等支配,违心承当基金投顾办事可能存在的危险;
    (二)许诺以实在身份承受基金投顾办事,包管资金或资产的来源合乎国度无关规则。
    第四节 当事人的权益义务
    第八条 应订明客户在合乎法律法规及其余规则的状况下享有的权益,包罗但不限于:
    (一)根据办事协定商定,获取基金投顾办事;
    (二)根据办事协定商定,取得投资运作发生的投资收益;
    (三)根据办事协定商定的时间和形式获得投资信息等办事材料;
    (四)根据办事协定商定,查问受权账户持仓状况、买卖状况、资产净值、收益状况等账户信息;
    (五)终止办事协定;
    (六)办事协定商定的其余事项。
    第九条 应订明客户在合乎法律法规及其余规则的状况下承当的义务,包罗但不限于:
    (一)当真浏览并遵循办事协定商定及其余无关规则;
    (二)当真浏览并签订《危险暴-露书》,当真浏览《基金投资组合战略仿单》(下列简称《战略仿单》)等文件;
    (三)配合基金投顾机构进行客户适量性办理;
    (四)照实告诉基金投顾机构本身危险辨认才能、危险接受才能、投资指标等用于基金投顾办事的相干信息,并对其实在性、精确性和残缺性担任,前述信息如产生任何本质性变卦,及时告诉基金投顾机构;
    (五)关注基金投顾办事相干的布告、通知等信息披露事项;
    (六)根据办事协定商定,领取基金投顾办事费;
    (七)办事协定商定的其余事项。
    第十条 应订明基金投顾机构在合乎法律法规及其余规则的状况下享有的权益,包罗但不限于:
    (一)根据办事协定商定,收取基金投顾办事费;
    (二)制定和调剂基金投顾办事规定;
    (三)抉择是不是承受客户拜托;
    (四)办事协定商定的其余事项。
    第11条 应订明基金投顾机构在合乎法律法规及其余规则的状况下承当的义务,包罗但不限于:
    (一)执行老实信誉、小心勤恳、继续留意义务;
    (二)执行客户适量性办理义务;
    (三)执行危险暴-露、信息披露义务;
    (四)以书面及电子文件等方式记载保留留痕材料和信息,保留期限该当合乎无关规则;
    (五)因违反办事协定致使侵害客户合法权利时,基金投顾机构应承当抵偿责任;
    (六)办事协定商定的其余事项。
    第五节 基金投顾办事形式和内容
    第12条 应订明客户身份信息采集、使用等与客户信息维护相干的形式,客户信息包罗但不限于姓名/称号、证件号码、分割形式、银行账户认证信息等;
    第十三条 应订明提供基金投顾办事形式,包罗但不限于经过书面、电话、自助终端或互联网等形式提供。
    间接接触客户,提供面对面基金投顾办事的,基金投顾人员需求告诉客户基金从业证书编号及相干信息查问门路。
    第十四条 应订明基金投顾办事内容,包罗但不限于:
    (一)对客户进行适量性办理,理解客户危险辨认才能、危险接受才能、投资指标等信息;
    (二)向客户提供《危险暴-露书》《战略仿单》等;
    (三)对基金实行渎职考察,造成评价讲演,建设基金备选库;
    (四)集中、一致生成和调剂基金投资组合战略倡议;
    (五)向客户进行信息披露;
    (六)向普通投资者提供办事的,在初次接触并向客户提供办事前,提醒客户能够经过录音、截屏等形式留存相干信息;
    (七)经过互联网在线形式提供投资参谋办事的,向客户提供记载、保留、下载等留痕功用;
    (八)继续对客户进行办事,对客户的危险辨认才能、危险接受才能、投资指标等进行再评价,发现客户的危险接受才能、投资需要等产生严重变动的,及时采用相应的措施;
    (九)建设健全客户回访机制,按期对客户进行回访;
    (十)处置客户投诉事项;
    (11)法律法规及其余规则要求的相干事项;
    (12)办事协定商定的其余事项。
    第六节 基金投顾办事相干费用
    第十五条 应订明基金投顾办事费收取规范和形式,包罗但不限于:
    (一)收取规范及计算形式;
    (二)计提形式、免费时间及形式。
    应载明基金投顾办事费收取规范和形式的查问门路。
    第十六条 应订明基金投顾机构与客户应按照法律法规及其余规则各自承当相应税费。
    第十七条 应订明基金买卖发生的申购费、赎回费、转换费及其余基金销售费用的承当方。
    第七节 办理型基金投顾办事
    第十八条 向客户提供办理型基金投顾办事的,应订明下列内容:
    (一) 基金投顾机构能够承受客户的拜托为客户开立受权账户,代客户做出详细基金投资种类、数量及交易机会的决策,并代客户履行基金申购、赎回、转换等买卖请求;
    (二) 基金投资组合战略详情,包罗但不限于投资指标、投资规模、投资战略、危险收益特点等,前述内容体当初基金投资组合战略仿单的,应载明查问门路;
    (三)按期提供买卖履行讲演,就是不是根据本协定的商定进行买卖操作、是不是存在履行偏差等进行阐明;
    (四) 危险管制措施;
    (五)其余波及客户权利的严重事项。
    第十九条 向客户提供办理型基金投顾办事的,应订明投资限度条款,包罗但不限于:
    (一)单个客户持有单只基金的市值,不高于客户账户资产净值的20%,货泉市场基金、指数基金不受此限度;
    (二)因证券市场颠簸、基金净值变化等基金投资组合战略以外的要素,致使客户持有基金市值不合乎本条第(一)项的,基金投顾机构应在3个月内进行调剂,但经监管部门认可的情景除外;
    (三)法律法规及其余规则要求的相干事项;
    (四)办事协定商定的其余事项。
    第二十条 发展带有客户便捷确认投资决策功用的非办理型基金投顾办事的,应订明合用第十八条第(二)至第(四)项、第十九条。
    第八节 基金投顾机构及基金投顾人员阻止行动
    第二11条 应订明基金投顾机构及其基金投顾人员不得有以下行动:
    (一)利用基金投资参谋业务从事守法、违规流动,或为守法、违规流动提供方便;
    (二)泄漏客户信息、投资方案以及买卖状况等;
    (三)泄漏、藏匿、捏造、窜改或者毁损办事协定等相干材料;
    (四)从事非偏心买卖、利益保送等侵害客户合法权利的流动;
    (五)向客户许诺收益、本金不受损失、限定损失金额或比例等;
    (六)违规与客户商定分享投资收益或者分担投资损失;
    (七)从事底细买卖、把持证券买卖价钱及其余守法违规的证券买卖流动;
    (八)向客户保举构造繁杂的基金,包罗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余基金;
    (九)向客户提供未经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的基金投资组合战略或私自变卦基金投资组合战略;
    (十)法律法规及其余规则规则的阻止行动;
    (11)办事协定商定的其余阻止行动。
    第九节 信息披露的形式和内容
    第二12条 应订明向客户披露信息的频率、形式和内容等事项。
    第二十三条 应列明向客户披露下列事项:
    (一)产生可能影响客户权利的严重事项,应自严重事项产生之日起2日外向客户进行披露;
    (二)倡议客户投资于本机构或者关联方办理的基金的,该当事前书面告诉客户,并向客户充沛披露潜伏的利益冲突;
    (三)及时提醒基金投顾办事规定的调剂状况;
    (四)法律法规及其余规则要求的相干事项;
    (五)办事协定商定的其余事项。
    提供办理型基金投顾办事的,还应逐日披露前一买卖日的账户资产净值状况,以不低于每季的频率披露账户收益、持仓明细、买卖记载等信息,披露所提供基金投资组合战略的备选基金库。
    第十节 办事协定的效率、变卦与终止
    第二十四条 应订明办事协定失效前提。
    第二十五条 应订明办事协定变卦的前提、形式。
    第二十六条 应订明办事协定终止的情景,包罗但不限于:
    (一)客户被动终止办事协定;
    (二)基金投顾机构被动终止办事协定;
    (三)基金投顾机构试点资历被勾销;
    (四)基金投顾机构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宣布破产;
    (五)法律法规及其余规则要求应终止的情景。
    提供办理型基金投顾办事的,应在终止情景中明白受权账户及其成份基金的处置形式,以及客户信息处置形式。
    第11节 争议处置
    第二十七条 应订明当事人产生纠纷时的处置形式。
    产生纠纷时,当事人能够经过敌对协商或调处予以解决。协商或调处不可的,当事人能够按照办事协定商定或预先达成的书面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请求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指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返回列表 本版积分规则

    :
    注册会员
    :
    论坛短信
    :
    未填写
    :
    未填写
    :
    未填写

    主题31

    帖子41

    积分191

    图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