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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备给父母移民了,以前没怎么关注,也没筹备入手,由于收费的看起来要10几年,所以几个月前封闭的时分也没怎么在乎。当初想一想 两个移民要10来万,也是一笔不懂得开消呢。不外反正曾经没有收费的了,就只能付费的啦。
我想问的是
1. 我筹备走分期的那种付费移民,就是先付首付,而后几年后付剩下的部份那种,请问当初首付是多少,最初又是付多少呀。
2. 从法律下去说,当初是不是有可能先付费一个,另外一个5年后走配偶过去?爸爸61,妈妈60。 以前略微的看过付费移民的booklet 似乎付费的话,没有特殊理由,会要求两集体一同请求。请问在实际中这个履行的很严格吗?有人是只请求一个的吗?
谢谢,我偷个懒,就在这先问问有教训的大伙了,马上本人去看看booklet, 回头有啥不懂的 再来求教 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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