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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
初来乍到,想麻烦问一个问题。
我在悉尼。我以我个人的名义租了个2居室,我也跟中介说了,我家人现在不在这,过2个月会过来住一段时间可以不。他也不在乎,说没事。
但是给我的合同上有个细节:
Maximum number of occupants
No more than (1) persons may ordinarily live in the premises at any one time.
常驻人数 写了1.
我肯定是要拿这个租房合同去入学的。不知道这个合同细节会不会影响入学呢?
还麻烦过来人给给意见哈!
合同还没签,有点着急,多谢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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