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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一名七旬老妇脑损伤病逝,儿子状告陈笃生病院与3名医陌生忽,索赔80万元(约268万令吉)失败,如今因以前不肯承受1万5000元(约5万令吉)和解费以及进行调处,被令承当逾75万元(约251万令吉)讼费。
《新明日报》以前报导,74岁的陈瑶兰2018年4月20日发热两天未好,出院三天后在冲凉时心脏骤停,预先虽抢救胜利,却由于脑损伤须靠仪器维持生命,终究于5月13日离世。
儿子谢顺强(48岁)隔年6月代表母亲入禀高庭,起诉陈笃生病院及3名普通科医生医疗忽略。
案件去年8月经审理后,法官裁定诉方的忽略指摘不足证据,且被病院的医生和护士及辩方专家证人的证词一一驳倒,判谢顺强败诉,并须承当讼费。
按照昨天颁发的高庭判辞,辩论方曾在2020年4月提议和解,并违心领取1万5000元,这份提议并没有期限,直到去年10月的判决出炉后才终止。
判决出炉后,辩论方要求诉方领取62万5500元(约209万5898令吉)堂费以及15万6107余元(约52万3076令吉)的诉讼开支(disbursement)。诉方则以为十二万元(约40万令吉)堂费和1万3500元(约4万5235令吉)收入便可。
法官坦承关于8个全天和两个半天的审判来讲,诉讼收入似乎异样昂扬,不外大部份却是用来领取专家的出庭费、证人从国外飞来新的交通和住宿费用。
辩论方也指诉方在开审前的一周对索赔状进行了严重修正、症结证人的宣誓书未请求就提交,致使审判须改期,要求法官将这些行动斟酌在内。不外法官以为,案件需取得医疗和司法征询,而诉方是独一履行人,辩论方的指摘不克不及彻底归咎于诉方。
法官指出,虽然堂费并不是为了惩罚败诉行动,但在此案中,诉方不只回绝了和解费,也不肯和辩论方参预调处,败诉的后果和相应的费用不该该由本来可省下这笔费用的辩论方来承当,所以此案的状况足以要求诉方抵偿辩方。
法官裁定堂费为60万元,辩论方要求的诉讼收入虽然昂扬,但斟酌到3名专家费用就高达10多万元(约33万令吉),加之文本记载费和担负从马国来新供证的证人开消等,数额公道,诉方须总共领取75万6107余元(约253万3530令吉)。(人名译音)
法官说,这笔讼费确实昂扬,而他从审判中视察到的证据来看,死者并不是有钱人,辩论方未必能取回这笔钱,或失掉补偿。
他苦口婆心道,单方若进行了调处,调处员或能够让诉方明确官司是不是能打,以及提示讼费的担负,此案的后果也许会纷歧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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